事关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江门发布布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   作者: 新闻动态

  为有用防备和遏止全市森林产生火灾,实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产业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法令》《广东省森林防火法令》等法令和法规以及江门市2024年第4号《林长令》规则,结合全市实践,现布告如下:

  (一)燃烧田埂、秸秆、杂草、废物、农作物抛弃物料,以及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烧火驱蜂等用火行为;

  (二)吸烟、户外烧烤、生火煮饭、火把照明、焚烧取暖、点燃烟花爆竹和点燃孔明灯等行为;

  (四)带着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驾乘车辆进入或许途经林区时向车外丢掉烟头火种等行为;

  (五)未经同意从事架起输电线路、电信线路、电焊、爆炸、电网打猎等活动,或许现已同意但未采纳比较有用防范措施的生产性活动;

  违反有关法令法规施行上述用火行为,过错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正告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拒不履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议、指令的,对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对阻止履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则,处正告或许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过错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榜首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二)成心放火引发森林火灾没有导致十分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榜首百一十四条之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成心放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榜首百一十五条榜首款之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

  公安机关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告发各种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严厉维护告发人的合法权益。报警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