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   作者: 新闻动态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办理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质押、融资等)有关的业务,并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法人章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能科技”)下属所有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5年度拟为下属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5,162.13万元。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进行,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为子企业来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做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担保期限以合同为准,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此次申请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法人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担保额度内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港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二楼216-2-1室(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焦;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银行保函、开立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上述增加的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被担保对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责任金额为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条款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5,162.13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不超过18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此次申请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打理财产的产品。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18个月),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的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18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

  (2)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利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了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

  综上,我们赞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利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开展最高额为1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进口业务中原料采购所占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期权业务、利率互换业务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最高额为1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中心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

  该事项已经2025年3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套利操作,但汇率的波动具有不可控性,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操作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外汇交易合约约定的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时,将可能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为降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风险,公司在签署远期外汇交易合约时将审慎判断时机,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签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均有线、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支出,远期外汇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支出的预测量。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同时设置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如实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1,441.38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2.74万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654.1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2.7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上述依据和标准,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654.1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441.38万元,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941.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941.93万元。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公司2025年对房屋及建筑物、部分机器设备、部分电子设备及其他等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将共计减少24,149.04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20,526.99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线月青岛氢能源与新材料项目一期投产后,参照公司原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确定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的使用年限。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拟根据资产实际情况调整房屋及建筑物、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非专利技术的折旧年限。

  地下洞库:公司在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建设地下水封石洞常温高压储罐,具有安全性高、少占地、投资省、操作费用低、污染小、节省钢材、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地下水封洞罐储存技术安全、成熟、可靠,已在许多国家被广泛地应用。

  套管采用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2002),材质为304,地上低温管道采用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标准,材质为A333-Gr6。套管按年腐蚀率0.06毫米和设计使用年限50年来考虑管道壁厚的腐蚀余量。工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按50年。折旧年限延长至35年具有合理性。

  办公楼及仓库:公司办公楼及仓库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设计使用年限达到了50年,折旧年限延长至35年具有合理性。

  公司现有PDH装置采用lummus公司的catofin工艺技术,PP装置采用basell公司的spheripol和spherizone工艺技术,核心设备主要从德国、日本、美国等进口,其他国内设备也都采用进口品牌国产化或国内一流品牌。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备定检定修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严格包机到人,落实主体责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保养和检维修,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维护保养良好,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设备运行平稳,进一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综合考虑,公司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调整为两类,其中炭黑专用设备为15年,烯烃等专用设备为20年,管道及储罐设备为20年,其他设备为10年。

  公司PDH生产使用的催化剂,随设备安装同时填装,原按10年计提催化剂的折旧,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现调整为4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公司2025年对房屋及建筑物-地库、部分机器设备、部分电子设备及其他等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将共计减少24,149.04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20,526.69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好的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针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规定,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该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21日出具了《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371A00255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和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中“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公告”等的相关要求。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371A00255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技”“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战略委员会:董事秦庆平、董事刘红伟、董事王忠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董事秦庆平出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武恒光、独立董事黄侦武、独立董事高永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武恒光出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董事秦庆平、独立董事黄侦武、独立董事高永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黄侦武出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谷文彬、独立董事崔洪芝、独立董事武恒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崔洪芝出任召集人。

  秦庆平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山东省人大代表。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寿光市寒桥乡副乡长、寿光市留吕乡副书记、寿光市团市委书记、寿光市道口镇党委书记、寿光市大家洼镇党委书记、寿光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等职务。1998年辞去公职,创建山东瑞普生化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11月,创建山东金能煤炭气化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历年来荣获全国及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省企业技术创新带头人”、“市功勋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刘红伟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进入公司,曾任技术主管、项目总指挥、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务。荣获“市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忠霞女士,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经营一部经理、经营二部经理、证券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谷文彬先生,男,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入公司,曾任车间主任、生技部副部长、部长、企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荣获“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侦武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1997年在惠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工作,任职律师;1997-2000年在广东省惠通律师事务所工作,任职合伙人;2000-2001年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工作,任职律师;2001年至今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工作,任职律师、合伙人。曾于2017-2019、2019-2021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崔洪芝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2007年在山东科技大学工作,任职教授;2007年至今在中国海洋大学工作,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曾于2013年12月-2014年7月,作为高级研究学者,赴美国西北大学访学。

  武恒光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党员,山东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审计系主任,第四教工党支部书记,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工程。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商学院会计金融系高级访问学者、台湾政治大学商学院会计系高级访问学者,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专家,教育部经费监管专家,中国财政杂志社《财务研究》特聘专家,中国政府审计中心特约研究员。

  高永峰先生,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能源化工处副处长、处长和副总工程师职务,现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兼任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秦庆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计划,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预计2025年度年度营业收入为1,871,887.74万元;年度产生营业成本为1,789,887.95万元;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35,214.34万元;年度产生税金及附加7,033.07万元;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5,614.34万元;年度实现净利润32,872.19万元。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