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级应急响应启动

发布时间:2026-01-18 |   作者: 新闻动态

  为切实保障2026年学业水平测试期间学生运输工作顺利开展,我公司将于2026年1月16日至19日抽调部分公交车辆参与学生接送专项任务。届时运营时间稍作调整,部分线路运营班次时间间隔延长,首末班发车时间不变。

  请广大市民通过睢宁公交出行APP、“睢宁交通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查询公交实时运营信息,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对于此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月13日,由睢宁县委网信办、睢宁县公安局、睢宁县教育局主办,睢宁县新城区初级中学承办的“沉迷破‘网’而出 青春向阳而生”——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宣传教育活动在睢宁县新城区初级中学举行。活动以“拒绝网络沉迷”为题,围绕网络沉迷的定义、原因、危害及现实案例展开讲解,并传授预防方法与健康上网技巧。

  ▲连日来,睢河街道官一社区统筹调配机械设备,开展沟渠疏通、塘堰扩容等工作,全力保障辖区莲藕种植户灌溉用水需求。

  ▲1月12日,李集镇轴山社区开展“清洁环境卫生 建设美好家园”集中行动,并为居民“小菜园”统一安装“小栅栏”,逐步提升人居环境水平。

  ▶1月13日,王集镇尤庄村组织人员对村主干道两边的杂草、垃圾以及村民房前屋后杂物做全面清理,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近日,睢城街道马园社区对辖区内独居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集中入户走访慰问与安全隐患排查,在寒冬中送去社区关怀与守护。

  ▶近日,古邳镇骑河村开展关爱困境儿童暖冬慰问活动,将羽绒服、保暖鞋等暖冬物资逐一送到孩子手中,为辖区困境儿童送上冬日温暖与关怀。

  经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区域污染传输共同影响,预计自1月13日夜间起,苏北5市和扬州、泰州2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根据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统一部署,“建议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7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时间不晚于1月13日18时。”我市自1月13日18:0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做好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和重点源深度减排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组织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留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

  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最好能够降低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以及产品使用;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1.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常态化开展夜查,加大对工业公司、施工场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精准查核强制性减排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打击、严肃查处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2.根据各地的Ⅲ级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企业停止开展各类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

  3.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船舶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按照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岸电“应用尽用”。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非整装物料(不含预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浆、钢材等)运输车辆停止作业(采用新能源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式运输车辆除外)。

  4.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参与绩效评级的企业,按照绩效评级措施执行);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停止作业。

  5.停止桩类施工、土石方工程、露天拆除、外立面改造、喷涂粉刷、护坡喷浆、路面开挖洗刨、无封闭混凝土搅拌、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和道路桥梁防腐维护等作业(应急抢险、“天幕工地”、暂停连续施工作业有安全或质量隐患的除外)。

  6.施工工地、地块、物料堆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场所,采取遮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加大机械或人工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不适宜湿法作业的除外)。

  为贯彻落实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的有关要求,逐步提升医保信息系统网络线路运行质量与稳定性,保障医保服务高效通畅,拟对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备用线路进行升级切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年1月15日(周四)0:00至3:00,线路升级切换期间可能会对医保业务办理、就医购药刷卡(医保码)结算产生短时间影响。

  1. 线路升级切换期间如刷卡(医保码)结算出现中断,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员可先垫付现金,待系统恢复后到发生费用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联网补录结算;入、出院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其他手续,待系统恢复后再补办入院登记或刷卡(医保码)结算等事宜。

  2. 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等相关单位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本次线路升级切换顺利完成。

  线路升级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在提供医药服务过程中向广大参保人员做好宣传解释。

  据@江苏高速96777消息:G4221沪武高速无锡段由上海往武汉方向102K至160K离杨舍枢纽1公里附近,由于施工,现场交通单向中断,关闭华西、戚墅堰、霞客、青阳双向出入口,常州南往南京方向出口,江阴新桥往南京方向入、出口,新桥服务区往南京方向入、出口,芙蓉服务区双向入、出口,常州南双向、江阴新桥往上海方向入口禁止三超车辆、危化品运输车、大件运输货车驶入高速公路,施工时间:2026年1月10日15时10分至2026年12月31日13时13分。

  根据规定,严禁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任何场所陈列、展示、售卖殡仪服务用品,不得燃点香烛及焚烧祭祀用品等。严禁外包或以别的形式由第三方运营、管理遗体暂存区(或太平间),严禁通过出租出借场地、与第三方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组织或个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提供殡仪服务。

  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规定明确了死亡证明签发主体、签发流程、死亡证明管理、遗体暂存区设置、亡故患者遗体转运管理、遗体暂存区管理、亡故患者遗体及时转出、医疗卫生机构涉亡故患者服务范围、亡故患者及家属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部门协同监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等十二条内容。

  规定还强调,医疗卫生机构严禁接收和存放院外来源的遗体,不得承担其他部门委托的遗体存放业务。严禁使用院前急救车辆、非急救医疗转运车辆转运遗体。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内部重点场所巡视管理,防范并及时制止社会人员在本机构内开展殡仪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