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建材品质衡量准则颁布7月1日建材市场清门户

发布时间:2024-06-11 |   作者: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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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部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推动全市就业工作高水平发展:以就业为先 稳民生之本

  百姓购房、居室装饰装修成为近些年新的消费热点。但市场上销售的装修用到的材料质量良莠不齐,有些材料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没有正真获得有效控制,给室内空气带来污染。昨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10项标准,对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中的甲醛、苯、铅、汞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含量做了明确的限制。

  从今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一定按新标准生产。7月1日起,含量超标的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将一律禁止销售。

  1、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的甲醛限量;2、溶剂型木器涂料中的苯限量;3、内墙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游离甲醛、重金属限量;4、胶粘剂中的游离甲醛、苯、甲苯二异氰酸脂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5、木家具中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的限量;6、壁纸中的重金属元素、氯乙烯、甲醛等物质限量;7、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的挥发物限量;8、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甲醛、苯乙烯等限量;9、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提醒您,购买家装材料,须认清商家资质,看清专用标志。

  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负责的人介绍,经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查无误后,室内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产品经营者将签署承诺经营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保证书(正副本),并将正本悬挂于经营场所。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质检机构逐批抽样检测合格产品,经营者可粘贴统一制作的该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专用标志。消费者购买建材时要认准保证书和专用标志,分辨建材的品质。

  如果您不幸买到不符合10项标准的劣质建材,质量万里行天津投诉站、市区消费者协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稽查大队等执法部门都将帮助您讨个公道,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来得到的,并处违法来得到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